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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国企民企深度合作

发布时间:2024-04-09
来源:本站

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,且在多个领域存在紧密联系,可以实现优势互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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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企民企深度合作、协同发展,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呈现形式,也是国企民企经济技术联系的必然要求。
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国企民企深度合作

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,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,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,而国企和民企的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。

从产业层面看,国企民企的产业协作对于优化产业结构、促进产业升级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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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功能定位不同,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、能源、军工、民生等重要基础产业和关键领域,民营企业则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。

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军民融合、数实融合等深度的产业协作,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,建设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。

从区域层面看,国企民企的跨区域合作对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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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企业规模大、业务分布广、综合实力强,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、民企开展深入持久的合作,可以弥补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匮乏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。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带动了多个领域、多种形式的央地合作,能够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和技术支撑。

从企业层面看,国企民企的资本融合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
伴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,国企民企的资本融合也逐步加深。

2013年以来,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2.5万亿,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70%和54%。混合所有制能够同时发挥国企在融资、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和民企在机制、效率等方面的优势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。

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国企民企深度合作
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,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,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。

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国企和民企都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,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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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功能定位看,国企和民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,在功能定位、创新平台、能力基础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。

国有企业明确了“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”的目标和定位,也凸显了其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主导地位。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中坚力量,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扎实的技术积累和优良的创新条件,尤其在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具有明显优势。

截至2021年底,中央企业国内外研发机构数量达到5327个,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91个。相比而言,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意识、创新活力和变革精神,更善于将新技术及时转化应用,已成长起一批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。国企和民企深入开展合作创新,能够形成优势互补,实现双向赋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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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创新生态系统看,开放式创新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导范式,国企、民企和其他创新主体的互动与合作将会持续深化。

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创新活动更加依赖于整个创新生态系统中多个主体的通力协作。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,在努力提升自身原始创新能力的同时,积极构建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的创新联合体。

近年来,中央企业牵头设立了北斗产业、新能源汽车等多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,并承建了国家“双创”示范基地和各类创新平台400多个,带动了大批民营企业、科研院所等主体的深度参与,共同促进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持续完善,为我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需要国企民企深度合作

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,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,是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。

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,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,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。国企和民企在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深度合作,能够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资源配置效率,增强整个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。

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中大多居于主导地位,上下游企业中包含大量的民营企业,两者具有紧密的产业关联和频繁的业务往来。

国有企业总体上处于产业链的上游,在资源型产业和关键性领域占据核心地位,具备发挥“链长”作用的要素资源、市场竞争力等多重优势,并在产业链中位于重要的“枢纽”地位,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的协同发展。国企和民企之间进行深度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合作,有助于整个产业链的稳定与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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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企业还是规模最大的市场需求主体,其供应商中也有众多的民营企业,作为配套企业提供设备、原材料、零部件和相关服务。

伴随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,越来越多的中小民营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的供应商,为供应链安全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。国有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,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需求牵引作用,可以将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传导至供给侧的民营企业,从而带动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转型升级。

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,辐射带动各类企业200余万家,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。

实现共同富裕和绿色发展需要国企民企深度合作

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,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,必须始终坚持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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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,国企和民企在助力乡村振兴、推进共同富裕、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国有企业具有“全民所有”的本质属性,肩负着政治、经济和社会多重使命和责任。

国有企业布局广泛,涉足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事业等多个领域,在助力乡村振兴、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多个方面具有比较优势,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利方面发挥了“顶梁柱”作用。

2022年,中央企业在246个定点帮扶县累计投入和引进无偿帮扶资金47.8亿元,投入和引进有偿帮扶资金260.3亿元。国有企业在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,为当地民营企业提供了资金、技术支持与业务扶持,带动了当地一批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壮大,也有助于增加当地农民就业,缩小城乡收入差距。

国有企业是清洁低碳转型的先行者和推动者,尤其是能源领域的国企,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效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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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12年到2021年,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约33%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超过50%。国有企业在自身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,也通过标准制定、绿色采购等方式带动同行业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共同行动,有力支撑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。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,主动编制并发布ESG专项报告,发挥出更强的示范带动效应。